歐盟商標包含哪些國家,歐盟商標包括哪些國家

1.費用低。只需申請注冊一次,即可在整個歐盟的十五個成員國使用該商標。較之于在各個成員國分別提出申請,費用大幅度減少;

2.保護程序集中化。一件商標注冊可獲得歐盟15個成員國的保護,有關商標案件的裁決將在歐盟所有的國家得到執(zhí)行;

3.已注冊之商標僅在一個歐盟國家使用。商標在歐盟任何一個國家的使用就足以對抗以未使用商標為由提出的撤銷申請;

4.享有巴黎公約優(yōu)先權。同一商標用于一種或多種指定商品或服務名稱,在巴黎公約成員國申請后6個月內申請共同體商標時,可享有優(yōu)先權;

5.已經(jīng)在一個歐盟成員國公布的注冊商標,在申請歐盟商標時,可請求優(yōu)先權。

6.不但詞語、標識等傳統(tǒng)商標可獲得注冊,聲音、氣味、產品外觀及構造等新型商標,也可申請注冊;

7.一件商標申請最多可涵蓋3類商品或服務,超過3類的,每類費用須另加。

一、歐盟商標注冊的條件及所需資料

1. 申請主體信息:以法人申請,付附《營業(yè)執(zhí)照》或有效登記證明復印件1份;以自然人申請附個人身份證明文件1份;

2. 商標圖樣:共5份,要求清晰、紙張質量好。如是彩色商標,需遞交1份黑白稿,5份彩稿;規(guī)格不得小于5cm×5cm,最大不超過 10cm×20cm;

3. 填寫申請表1份:申請表必須由申請人簽署或由代理人簽署;

4. 列出所需注冊的商品或者服務類別、名稱;

5. 商標注冊委托書:申請人必須在該委托書上簽字蓋章。

二、歐盟商標注冊的流程

1. 向歐洲內部市場協(xié)調局遞交申請書

2. 受理并進行在先商標檢索

3. 對商標進行形式審查并公告

4. 若駁回轉單一國家申請

5. 若駁回不服申請復審